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9 动态浏览次数:266

各学院(系、部),各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2024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2024年4月1日开始,现就做好2024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1.民办高校聘用的无证教学人员:工资关系在现任教学校,人事档案在现任教学校或人才代理机构;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现任教学校的教学时间满1年;与现任教学校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且社保连续交满12个月。

2.已通过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取得证书。

3.已通过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证书。

4.已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证书。

二、教师资格认定主要程序

1.申请人网上报名

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4月1日-4月8日,请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2.申请人体检

申请人员尽快到指定医院体检(福州区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体检时间须在2024年1月1日后有效)。

三、其他事项

1.网络报名中“任教学科”须与试讲测试学科一致。申请任教学科及所学专业必须选择学科子项,不可出现大类或类。

2.本人简历必须写明何年何月进入学校任职,职务表明属于“教师”或者“辅导员”。

3.用于制作资格证书的小二寸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同版,采用不干胶照片。

4.请各位秘书将本学院/部门的申报材料于4月8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黄晓琴处。其中电子版材料《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的同版照片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43440347@qq.com。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请依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要求准备并打印目录。(体检报告未出可先交其他材料,体检报告最迟应于12号交至人力资源部)。

5.教师资格认定细则请阅读闽教师〔2024〕7号。


附件:

1.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7号)

2. 教师资格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3. 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

4.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