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 “育人先进工作者暨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4 动态浏览次数:914

二级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1〕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师〔2021〕21号)文件精神,展现我院广大教职工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的精神风貌,决定开展“育人先进工作者暨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

--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累计未满6个月的、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教职工,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参评标准

1.师德高尚,堪称楷模。工作踏实、作风正派,模范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责。

2.教风严谨,业务精湛。注重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引导和培养学生创新性思维。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不怕艰苦,淡泊名利,乐于奉献,无怨无悔。

4.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注重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

5.敢于创新,业绩显著。具有较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积极参加课程改革、课题研究,勇于承担学校的教研任务,教学育人成绩突出。

三、名额分配

1.最终评选名额分配

全院共评选“育人先进工作者暨最美教师”12名,其中,一线专职教师10名,行政管理人员2名。

2.推选名额分配

智能产业学院、游戏产业学院各推3名候选人,容艺影视产业学院、经济管理系、建筑工程系、公共基础部各推2名候选人,每个职能部门(12个部门)各推1名候选人(合署办公部门的教职工进行合并评选,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召集并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成立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王卫旗、俞发仁

副组长:王秋宏、林土水、柯建琳

成员:黄可明、李榕玲、刘东山、罗玮、吕钢、吴海礁、林艺勇、郑凯源、林从建

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二)评选步骤及方法

1.宣传发动阶段(6月24日—6月30日):制定、下发“育人先进工作者暨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通过宣传渠道发布信息,公布推荐评选办法,大力宣传开展“育人先进工作者暨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氛围。

2.提名推荐阶段(7月1日—7月15日):各教学单位(部门)对照评选标准,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育人先进工作者暨最美教师”申报表(推选候选人名单),报送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每位推选候选人需提供个人近期生活照1张和主要事迹100字左右)。

3.组织评选阶段(7月15日—7月30日):

1)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各教学单位(部门)“育人先进工作者暨最美教师”推选候选人进行审核。

2)在福软通上设置投票系统,由全体教职工、全体在校学生对“育人先进工作者暨最美教师”推选候选人进行投票,每得1票得1分,投票系统附上各个推选候选人的个人主要事迹。

3)各教学单位与职能部门的推选候选人得票总数独立分开计算,按得票数高低,并根据各自名额分配数,得出最终候选人名单。

4)最终候选人名单提交评选工作小组会议审议后,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育人先进工作者暨最美教师”人选。

4.集中表彰阶段(9月1日—9月10日):对最终评选出的“育人先进工作者暨最美教师”进行宣传表彰。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育人先进工作者暨最美教师”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教学单位(部门)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二)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教学单位(部门)要大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广泛开展“育人先进工作者暨最美教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坚持标准,确保实效。各教学单位(部门)要注重道德品质、突出工作业绩和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推荐最优秀的教师参加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活动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集聚师德正能量,推动学院各项工作迈上更高台阶。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