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选拔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22-04-27 供稿单位:人力资源部 动态浏览次数:2341

专业带头人是学校专业建设的旗帜。为了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实力,选拔一批专业带头人,引领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选拔条件

(一)教学水平高,专业造诣深。具有坚实的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以及较强的发展后劲。改革意识强,具有开放、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掌握本专业的前沿发展动态。

(二) 讲师以上职称,在专业教学与管理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德才兼备;或在行业企业中有一定影响力,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或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正教授为学校当然专业带头人。

(四)善于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具有较强的团队建设能力。

第二条  选拔办法及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申报填写《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院(系、部)也可以推荐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

(二)经所在院(系、部)领导和专业代表评议写出推荐意见;

(三)人力资源部会同教务科研处审核各院(系、部)推荐人选;

(四)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答辩、表决确定人选;

(五)公示;

(六)聘任。

第三条  职责

负责所在专业的教学建设与长远发展,着力打造和培育专业特色,提高专业竞争力。具体职责如下:

(一)承担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教学创新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承担学校指定的重点教学改革项目、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

(二)负责制定专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专业建设方案,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变化,及时调整专业建设思路,使专业不断发展壮大;

(三)负责制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实训(实验)室建设;

(四)负责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带领或指导1-3名教师从事教学科研活动,制定具体的指导方案,并取得明显的效果;

(五)负责专业的校企合作工作,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六)根据专业的发展,每年举办一次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讲座。

第四条  培养和奖励

(一)在全校彰显专业带头人的业绩,突出宣传他们对构建开放性、系统性、可持续性发展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实践,对坚持工学结合,践行教育与企业深度融合的绩效发挥示范导向作用。

(二)优先推荐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二年内尚未转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新招聘人员,经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确认,可先按相应的教师岗位职务,享受同等级的校内待遇并予以补齐正式转评的工资津贴标准。

(三)优先安排参加国内外有关学术活动,资助其参加全国性教学、科研学术研讨会的费用或在国际、国内知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版面费每年一次。

(四)以项目带动为原则,资助一定数量的科研基金,对在研究中确有需要的,为其配备助手,并优先解决在科技活动中所急需的设备和仪器、场地等问题,以加速其工作的开展。

(五)优先选派并资助其参加省内、国内访问学者,或国外培训考察及访问学者。

(六)获省级以上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自然科学奖,学校给予1∶1的奖励金额。

(七)每人每年享受专业带头人津贴,正教授3000元,副教授、副高2000元。

第五条  管理与考核

(一)人力资源部会同教务科研处、所在院(系、部)负责对专业带头人的考核与管理。

(二)各院(系、部)对专业带头人要制定跟踪发展计划。(每年制定一次,并报学校人力资源部备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切实可行,便于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专业带头人的业务考核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本人及相关院(系、部)应将其业务考绩资料及时归档。

(四)专业带头人每年定期考核一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和履行职责及发展计划落实情况,与年度教师考核同步进行。

(五)考核复审时,凡达不到下列要求之一者,退出专业带头人行列,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1、模范履行教师岗位职务职责。

2、主持引领所在专业在示范性建设中创建具有内涵、质量优秀、特色鲜明的教学项目。

3、至少是模拟和仿真实训室、实训基地建设主持者。

4、至少是优质核心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的主持者。

5、至少指导培养2-3名骨干教师,或为职校培训师资或企业员工职业培训一期。

6、积极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以及传统的教学组织形式。推行顶岗实习,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校内成绩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六)遇有以下几条中之一者,即刻取消其资格和待遇。

1、工作严重失职,因个人责任给国家或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3、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者;

4、非经组织同意,出国逾期不归者;

5、个人原因未履行职责、无明显成绩。

(七)本办法从2014年11月13日起执行,由学校授权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