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3 动态浏览次数:513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实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闽教便函〔2024〕236 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原有实施办法。现将《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中共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压实我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能力精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压实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2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教职工。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

第三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细化日常督导,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

第四条  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我校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为加快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培养推动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贡献力量。

第三章  组织领导和管理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教师工作委员会,深入研究审议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大事项,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对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和效果进行督促、检查。

第六条  学校教师工作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主任:林莺 俞发仁

副主任:王秋宏 林艺勇 林土水 李晋 柯建琳

成员: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办公室、教学质量管理与科研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党政一把手组成。

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

第七条  工作体系

(一)学校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协调配合、各二级学院履职尽责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学校党委、二级学院党总支、教工党支部三级联动的教师工作机制。

(二)党委教师工作部为师德师风建设归口管理部门,代表党委履行党管教师工作的职能,负责学校师德建设与监督工作的组织落实;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和惩处相结合的高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教学质量管理与科研处等其他相关部门为工作职责的责任部门,负责协助党委教师工作部落实相关工作。

第八条  工作职责

(一)思想引领。党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在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作用,统筹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吸纳,在党员发展名额上对教工党支部给予一定比例的倾斜,切实把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始终将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贯穿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以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引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的全面提升。党委宣传部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的统筹协调,大力宣传优秀典型,加强对党外教师的思想引领和团结教育。

(二)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党委会要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明确每年需要开展的具体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每学期至少研究 1 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专题研究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并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专题党委会,听取党委教师工作部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同时,每年对学校所有院(部)至少开展 1 次专项调研,落实好师德违规情况半年报告制度。要将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激励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所在院(部)年度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

(三)选聘考核。党委教师工作部要在教师管理中将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考察落到实处,严把选聘考核关。对新入职教师开展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知识应知应会考试,并进行相关心理测评。建立师德档案和教师师德失范信息库。

(四)建设与监督。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管理与科研处要做好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师德师风建设,要求教师正确履行指导职责,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做好教师学术诚信建设工作,学术委员会是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管理与科研处是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的执行机构,负责推进学校学风建设,调查评判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

(五)压实学院(部)直接责任。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与学院(部)党组织书记、院长(主任)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提醒关注教师身心健康,解决教师实际困难。各学院(部)院长(主任)、党组织书记对本学院(部门)师德师风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做好本单位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具体工作,学院(部)发生教师师德失范或违规问题,学院(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要对院长(主任)、党组织书记严肃追责问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学期至少研究1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在工作谋划和具体落实中应体现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强化统筹协作。

各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的作用,切实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考评作为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功能的重要抓手,在教师成长和管理各环节发挥政治和师德双把关作用。

第四章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具体措施

第九条  加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教育

(一)坚持思想铸魂。用好教师理论学习制度,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的学习,使广大教师学懂弄通做实,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 ”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重点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历史文化涵养师德师风功能。引导广大教师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教师准确理解、把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二)强化贯彻学习。将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贯穿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培训全过程。建立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将“宣誓”纳入新教师进入教师队伍的必要程序。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做好《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行为规范准则》的宣传解读,多层次、分阶段开展教育。将“十项准则 ”贯穿招聘引进、培养培训、考核管理等各环节。

二级学院党总支、公基马院直属党支部每学期要集中开展 1 次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学习《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违规行为负面清单及通报处理办法》(福软人资〔2023〕57号)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内容,强化法治教育,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引导教师注重在育人实践中锤炼高尚师德。加强教师意识形态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应与业务学习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对存在师德失范风险的教师,应及时提醒,加强教育,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时刻引导教师自重、自省、自警。

第十条  加强师德师风考核评价

师德考核要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的全过程。在教师招聘引进、岗位聘用、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必须进行师德方面的考察考核,要坚持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首要依据和第一标准,实行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

年度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聘任与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年度工作考核同步进行,由学校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具体

要求如下:

1.考核等次。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2.评价方式。在教师自评的基础上,采取教师党支部评议、学生评议、个人述职、组织评议等多种形式,对被考核教师在履岗期间的师德表现进行全面评议。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负责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

3.考核结果。党委教师工作部审定全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涉嫌师德失范行为被调查的教师,待调查处理程序完成后根据调查处理结果补定师德考核等次及年度聘任与考核结果。

对年度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按照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的相关要求执行相应处理或处分,直至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第十一条  统筹开展教师激励工作

建立健全教师荣誉制度,选树表彰优秀教师,建立教师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库,讲好师德故事,发挥优秀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好教师节、教师入职、评优评先等重要节点活动,强化尊师教育,厚植师道文化。加强对教师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强化权益保护,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协同完善教师发展体系,推动解决教师实际问题,增强教师的幸福感、获得感。

第十二条  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加强对教师的心理疏导,缓解教师 压力。尊重教师劳动成果,理解教师苦衷,减轻教师的社会压力和心理负荷,营造一个融洽、温馨、积极进取的工作环境。组织开展有益教师身心健康的团体性活动,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培养体系,提高教师的自我心理调节能力。

第十三条  深入开展师德师风研究工作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探索师德师风建设问题的新思路、新内容、新方法和新机制。对于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一些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从学术层面进行科学研究,不断从师德师风建设的实践中概括、总结、升华师德师风建设的理论,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科学化。

第五章  师德失范行为的受理、调查与处理

第十四条  师德失范行为的受理

根据《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行为规范准则》,学院(部门)或个人发现教师涉嫌师德失范行为,可以向被举报人所在学院(部)、教学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学校纪委等进行举报和反映。

举报一般应为实名举报、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相应 佐证材料。举报人应积极配合调查。接到举报线索的单位应遵守工作纪律,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不受理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如下举报:

1)未能提供书面材料的;

2)无具体事实和依据的;

3)已查明不存在问题的重复举报;

4)不符合本细则规定受理范围内的其他情况。

第十五条  师德失范行为的调查与处理

学校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发现教师涉嫌师德失范问题的线索或接到举报后,应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经调查初步认定构成师德失范行为的,将相关材料提交党委教师工作部。由党委教师工作部做出具体行为认定及处理决定,具体审查处理程序参照《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违规行为负面清单及通报处理办法》(福软人资〔2023〕57号)执行。

第六章  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  严格准入机制

全面落实教师准入查询和定期筛查制度,拟聘用教职员工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录用。在职教师经查询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其工作,按照规定及时解除聘用合同。严格教师资格丧失和撤销工作,对有犯罪记录的实行教育全行业禁入,清除出教师队伍。做好丧失和撤销教师资格工作的报请工作。

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加强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违反师德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定期通报一批违反师德典型案例。

第十七条  强化资源支撑保障

优化工作机构设置,选优配齐党委教师工作部专(兼)职工作队伍,二级学院(部)要明确分管教师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建立专兼结合的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通过培训培养、课题研究、实践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工作队伍素质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十八条  健全责任落实机制

(一)压实二级学院(部)直接责任。二级学院(部)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贯彻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严格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常态化推进师德师风培育涵养。有针对性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落实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要求,把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对拟聘新入职教师,严把政治关和师德关,推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与业务能力培养相融合。

(二)建立问责机制。二级学院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要将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作为二级学院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激励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所在单位年度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对履责不力的相关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给予严肃追责问责。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福软〔2022〕32号)作废。本办法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