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 “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7 动态浏览次数:1429

各系(部)、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展现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的精神风貌,决定在我院开展 “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名额分配

参评对象:我院全体教职工。

评选名额分配:全院共评选“最美教师”8名。其中,一线专职教师6名,行政管理人员2名。

二、参评条件

1.师德高尚,堪称楷模。工作踏实、作风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教风严谨,业务精湛。注重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引导和培养学生创新性思维。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不怕艰苦,淡泊名利,乐于奉献,无怨无悔。

4.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从严律己,以身作则,注重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

5.敢于创新,业绩显著。具有较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采用信息化教学手段积极参加课程改革、课题研究,勇于承担学校的教研任务,教学科研成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

(一)成立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王卫旗、俞发仁

副组长:王秋宏、刘建华

成员:黄可明、刘东山、罗玮、吕钢、胡长生、吴海礁、魏潞、林艺勇、林土水、林从建

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二)评选步骤及方法

1.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5月31日):制定和下发“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通过宣传渠道发布信息,公布推荐评选办法,大力宣传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氛围。

2.提名推荐阶段(6月1日—6月20日):各系(部)、部门对照评选标准推荐2名教职工作为“最美教师”候选人,填写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最美教师”申报表》,报送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

3.组织评选阶段(6月21日—7月10日):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各系(部)、部门 上报的“最美教师”人选先进行投票(投票结果占评审总分20%),然后提交评选工作小组会议评审(评审占总分80%)。最后将入围的人选放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确定为“最美教师”人选。

4.集中表彰阶段(9月份):对评选出的8名“最美教师”进行宣传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最美教师”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系(部)、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二)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系(部)、部门要大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广泛开展“最美教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坚持标准,确保实效。各系(部)、部门要注重道德品质、突出工作业绩和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推荐最优秀的教师参加评选。通过评选活动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集聚师德正能量,推进学院各项工作。

附件:《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最美教师”申报表》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5月21日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最美教师”申报表.docx